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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