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7-08 09:55:29 浏览量: 499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
索 引 号 | FJ00116-3100-2022-00114 | 文号 | 闽建〔2022〕7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2-07-04 |
标题 | 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