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2-09-30 16:25:58 浏览量: 430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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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J00116-3100-2022-00175 | 文号 | 闽建〔2022〕9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2-09-21 |
标题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房管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城管局,泉州市、宁德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意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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