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请提出《福建省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022-09-27 16:20:00 浏览量: 393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FJ00116-0208-2022-00170文号闽建村函〔2022〕18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成日期2022-09-25
标题商请提出《福建省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内容概述商请提出《福建省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有效性有效

商请提出《福建省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房(统称“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我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既有制度机制,起草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现商请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同时为便于工作衔接,请明确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及联系人。有关修改意见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于9月30日前反馈我厅村镇处。

  联系人:何佰昭,联系电话:18305926789

  传 真:0591-87547200,邮箱:2581721934@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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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村函[2022]1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