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试通知

2021-05-14 16:43:09 浏览量: 368 来源: 中国图学学会   

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的指示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积极性2012年起中国图学学会开展“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

2021中国图学学会经研究决定组织第十“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第十“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考试时间为202165日(星期六),二级建筑、结构、设备专业考试时间为202166日(星期日),统一安排在上午9:00-12:00进行,每个考场至少30人。

2. 考试工作由各培训点负责组织管理,各培训点考生满50人以上,具有两名以上考评员,且已配备正版BIM软件的可设为考试点。没取得培训点资格的,不得作为考试点。

3. 各报名点、培训点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泄漏。各考试点应有2名以上考评员作为主考官参加监考,每个考场应按15:1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本次考试要求全程摄像,从考前20分钟,学生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考生全部离开,每个考场需全程记录。

4. 本次考试行无纸化操作,考试前10分钟宣读《考场守则》。

5. 考前通知考生打印“全国CAD/BIM技能等级考试准考证”,并请考生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6. 考试完毕后,按每个考生一个文件夹,将该考生所有文件放在该文件夹中(文件夹顺序与呈报表考生顺序保持一致),考试当日刻录至U盘

7.  2021610日前考点将考生电子照片发至bim@cgn.net.cn,邮件以培训点名称命名

8. 各报名点、培训点要按“考务日程安排”按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9. 各考点考评员应按规定行使其职责,协同各考点负责人做好考试工作。考试期间,中国图学学会地方学会将派人对各考点进行巡视,如发现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并通报

10. 中国图学学会网址:www.cgn.net.cn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监考人员须知

2) 考场守则

3) 考场须知(含考务日程安排)

4) 考试监考记录表      

 

 

  202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