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2-06-13 17:10:03 浏览量: 345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 FJ00116-0230-2022-00094 | 文号 | 闽建工会〔2022〕3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2-06-08 |
标题 | 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房管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广大职工学技术、赶先进、创品牌、争贡献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水平和物业服务品质,并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人才储备,经研究,定于2022年10月在福州举办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省级职工技能大赛,由省住建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省物业管理协会、福州市城建工会承办。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并成立综合工作组、技术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
二、竞赛工种与形式
(一)竞赛工种:物业管理员
(二)竞赛内容与形式
竞赛内容:物业管理员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
竞赛形式:竞赛采取晋级制,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成绩。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包括案例分析、知识问答、主题演讲三个环节。考核采取现场操作、竞赛评委会现场评分的办法实施。
理论试题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均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理论复习范围及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另发。
(三)竞赛成绩: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 30 %+操作技能(100分)× 70 %(案例分析占25%、知识问答25%、主题演讲20%),团体总分=各参赛代表队3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条件
在全省物业服务企业(须注册地在我省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且在参赛企业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截止报名时间)均可报名(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参赛)。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各参赛企业均须成立工会组织。全省共计30组代表队,由地市选拔产生(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报送选手名单时,上报一名领队负责本地区参赛事宜,于2022年9月1日前报送参赛选手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加盖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3)、选手近期两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参赛企业工会组织批复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选手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选手在参赛企业连续缴交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须加盖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公章)。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本次竞赛前5名的优秀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
3.获得本次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建厅授予“全省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员技术能手”称号。获得本次竞赛第11至30名的选手,由省住建厅授予“全省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员优秀选手”称号。
(二)团体奖项
获得团体名次的代表队所在企业,由省住建厅分别授予第三届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获得团体总分前两名的代表队(班组)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工人先锋号”。竞赛颁发优秀组织奖,原则上不超过3个。为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监测
竞赛所有场所均安排专门人员对参赛选手、裁判员、专家、嘉宾和其他工作人员等进入进行实名登记(查验凭身份证或工作证),核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低于37.3℃)方可正常出入。
(二)个体防护
竞赛期间个人防护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而定,所有人员进入活动场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卡口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提高防护等级。
(三)清洁消毒管理
竞赛期间做好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工作,重点对门把手,桌面、电脑、椅靠背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
各地在组织预赛时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六、其它
(一)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各企业要积极组织选拔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此次省级竞赛。本次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将作为福建代表队候选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备查。严格参赛资格的审核,发现选手资历造假,将取消选手个人和该企业团体成绩,该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岗位技能竞赛。
(三)此次竞赛裁判员主要从未在物业服务企业兼职的各大专院校相关物业管理专业资深教师中推荐产生。
(四)竞赛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陈楠、林希,电话:0591-87606526、88500559。
报名纸质文件资料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1702单元,收件人:省物业管理协会 林惠玲,联系电话:15205050308 ,报名表word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354599212@qq.com。
附件:1.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3.第三届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