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第六次修订部分)》的通知
2022-07-07 10:50:59 浏览量: 559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
索 引 号 | FJ00116-0205-2022-00112 | 文号 | 闽建筑〔2022〕11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2-07-05 |
标题 |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第六次修订部分)》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第六次修订部分)》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第六次修订部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闽建筑〔2022〕10号)规定,省造价总站修订了《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第六次修订部分)》,现予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未变动的内容仍按原导则执行。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迳向省造价总站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