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2-09-16 17:33:22 浏览量: 260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FJ00116-0202-2022-00162文号闽建办房函〔2022〕19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成日期2022-09-14
标题关于征求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征求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有效性有效

关于征求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房管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泉州、宁德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有关单位、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厅修订了《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于2022年10月13日前反馈至指定传真(邮箱)

  传真:0591-87616103,电子邮箱:148161699@qq.com。

  附件: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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