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62号建议的答复

2022-05-10 09:47:54 浏览量: 223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FJ00116-0230-2022-00063文号闽建答复〔2022〕31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成日期2022-05-06
标题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62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62号建议
有效性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62号建议的答复

陈书侨代表:

  《关于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建议》(第166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扎实推进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文件推动加装电梯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2020〕43号),明确在完善类改造中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资金;并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我厅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126部。

  二、简化加装电梯审批程序。我厅于2020年12月出台《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8号),明确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联合审查,并根据审定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对没有涉及小区外相邻权益的,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加装电梯捆绑打包,一次性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

  三、适当调整加装电梯标准。自然资源部门对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您的建议中提出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坚持能加装的尽量加装,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加装电梯启动门槛,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加强加装电梯正面宣传,妥善化解业主矛盾等,对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认真吸收。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政策修订。着手调研各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经验、问题和难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总结《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0〕24号)出台后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民法典》精神,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是加大力度推进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我厅将以老旧小区改造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结合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居民参与”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实施完善类改造时,推进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各地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因地制宜的优化操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积极做好加装电梯政策的宣传,便于产权单位和个人了解加装电梯的流程及要求,充分调动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加装电梯工作,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给予配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加装电梯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协商协调机制。按照《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2020〕43号),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事宜,协调解决业主矛盾。

  四是拓宽资金渠道。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房函〔2019〕39号),允许业主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或者通过产权单位出资、财政奖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同时,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加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支出,切实推动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五是探索“租赁电梯”模式。认真研究“租赁电梯”模式,配合相关部门加快电梯运营模式的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电梯的设计、勘测、安装、维保等费用都由电梯公司或投资单位出资,电梯公司或投资单位可利用电梯轿厢、连廊从事商业和公益广告收入用于补贴电梯安装后期的维保、年检等日常运行费用,以解决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筹集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来我厅检查指导工作,多对我厅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领导署名:蒋金明

  联 系 人:郭昌漙

  联系电话:0591-8766982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