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建设年鉴》(2022)编写资料的通知

2022-02-25 10:22:38 浏览量: 429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FJ00116-0230-2022-00022文号闽建办函〔2022〕16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成日期2022-02-25
标题关于征集《福建建设年鉴》(2022)编写资料的通知
内容概述征集《福建建设年鉴》(2022)编写资料
有效性有效

关于征集《福建建设年鉴》(2022)编写资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公积金中心,福州市房管局、福州市名城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住房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局,厅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福建建设年鉴》是我厅组织编纂的一部综合记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情况,反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效的大型年刊。为做好2022卷《福建建设年鉴》编纂工作,更好地为行业存史、为现实服务,从现在起征集2021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建设年鉴资料收集和撰稿工作。

  二、按照2022卷《福建建设年鉴》编写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认真收集资料、撰写条目。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2021年度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主要成效。做到点面结合、文字简练,体现政策性、典型性和史料性。在稿件后务必署上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同时填写“编委、责任编辑及撰稿人名单回执”(见附件2)。

  三、提供文稿,应包括相关图照图注(具体时间、地点、事主或人物、事件因果等,署明摄影作者或供稿单位)。图照内容主要包括省部级领导及厅主要领导视察调研当地建设,本省住房城乡建设突出成就、重大获奖项目等。提供图像清晰,主题突出。

  四、编写文稿及表格所采用数据,统计部门有公布的,一律以统计年报为准;统计数字应认真核实后采用。文稿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章后报送。

  五、纸质文稿和图片须于2022年4月15日前,分别邮寄到厅建设公寓602室年鉴办(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年鉴办新浪邮箱(sdsun228@sina.com)。年鉴办电话:0591-87618604。

  附件:1.2022卷《福建建设年鉴》编写内容及要求

     2.2022卷《福建建设年鉴》编委、责任编辑及撰稿人名单回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函〔2022〕1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