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5-26 11:17:34 浏览量: 416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FJ00116-3100-2022-00074文号闽建〔2022〕6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成日期2022-05-23
标题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述印发《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推进和谐征收和行业信用管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原《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闽建〔2017〕1号)实施情况,在广泛征求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修改建议的基础上,我厅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闽建〔2022〕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