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2-08-17 17:30:09 浏览量: 192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FJ00116-0206-2022-00142文号闽建办建函〔2022〕18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成日期2022-08-17
标题关于组织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概述组织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
有效性有效

关于组织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住建部质安司《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2〕7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8月23日-24日,共两天

  二、培训地点与培训方式

  省分会场设在省住建厅七楼会议室;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分别设立分会场。

  培训方式为线上培训:

  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市、县)培训地址:http://meeting.tencent.com/dw/5zoVGdLYPVeq(或登录腾讯会议客户端,输入会议房间号:163-381-359),会议室密码另行通知。每家单位只允许一个终端进入会议室,并将用户名统一格式改为:单位名称-参会人数。

  2.企业及在建项目相关人员采用观看直播的方式参加培训,无需进入会议室。复制直播链接至浏览器即可观看,直播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l/LvWMLavLGpkF。

  三、培训对象

  (一)厅分训场参会人员

  省厅工程处、质安总站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设区市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工程科(处)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各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工程股(科)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辖区内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等。

  四、其他事项

  (一)会场严格落实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安排,控制会场人数。

  (二)请各设区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建司局函质〔2022〕76号有关要求准时参会,并于2022年8月18日前将参训单位和人员数量报送省厅,邮箱:fjgcc2019@qq.com,传真:0591-87601285。

  附件:1.住建部质安司《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2〕76号)

     2.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附件下载:

闽建办建函[2022] 18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