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2-06-17 12:25:09 浏览量: 482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索 引 号 | FJ00116-0206-2022-00097 | 文号 | 闽建办建〔2022〕7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22-06-16 |
标题 | 关于公布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公布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名单(第一批)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推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经各地组织申报,现将福州市长乐区新村小学等177个智慧工地建设试点项目(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试点项目要围绕项目建设全流程质量安全管理,搭建支撑项目现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人、机、料、法、环”等方面数字化管理、信息互通,降低人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要及时梳理试点任务进展,认真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阶段性成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
各地要加强智慧工地建设试点项目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试点典型经验,适时召开观摩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体验、邀请行业专家交流点评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房建市政工程智慧建造,提升施工质量管控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水平,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请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20日和2023年6月30日前将试点有关情况汇总报送省厅工程处。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